自動評稅 先評後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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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24
  1. 先評後核機制是指在稅務評稅過程中,首先進行自動評估,然後再進行審核的制度。
  1. 自 2001 年 4 月起,稅務局開始使用先評後核電腦系統來辨識適合自動評稅的申報表,然後從中挑選個案進行評稅後的審核和調查。納稅人提交的稅務表格中所申報的數據將首先輸入先評後核電腦系統。此系統將辨識符合預設測試標準的報稅表進行自動評稅,然後根據額外標準從自動評稅的個案中挑選一定比例的個案,供稅務人員進行審核和調查。
  1. 不符合預設測試標準的報稅表將由稅務人員手動辨識,以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審查後進行評稅。
  1. 三重審核制度使稅務局能夠專注於評審複雜個案,進行評稅後的案頭審核、實地審核和調查。
  1. 稅務局為先評後核系統特別設計了電腦輔助選取個案的程式。不同的審核個案將根據個別情況分配給稅務人員進行「案頭審核」、實地審核人員進行「實地審核」或調查人員進行深入「調查」。這種「審核三部曲」強化了稅務局對高風險個案進行審核和調查的效果,從而將逃稅和避稅行為導致的稅收損失風險降至最低。
  1. 稅務局的先評後核機制依靠電腦系統分析資料,以選取個案進行評稅後的審核和調查。通過應用界面為已選取的標準提供參數後,便可在系統內選取所需的個案數目。稅務局還可以根據納稅人遵守稅務規定的趨勢和新出現的經營手法,透過應用界面為選取個案功能增添附加選取標準。
  1. 先評後核系統自動化了報稅表的辨識過程,有助於辨識逃稅和避稅潛在風險高的個案,並提供有效方法來評估納稅人遵守稅務規定的程度,最終促使納稅人自願遵守稅務規定。先評後核系統讓稅務局能夠調配更多資源進行審核和調查工作,改善納稅人自願遵守稅務規定的情況,使執法工作更具成效。

檢控逃稅

https://www.ird.gov.hk/chi/pdf/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