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為您送上最詳盡、最完整的「員工申報(僱主報稅表)全攻略」。
我們將整個流程拆解為:申報什麼資料、用什麼表格、詳細填表步驟、以及 HR/老闆最常踩中的 4 大地雷。
一、 員工申報到底要報「咩資料」?
很多人以為只要報「底薪」,這是錯誤的。根據香港稅務條例,僱主必須申報員工在該課稅年度(每年 4 月 1 日至翌年 3 月 31 日)獲得的所有薪酬福利,包括:
- 基本收入:底薪、津貼(如交通、房屋津貼)、超時工作津貼(OT 錢)。
- 獎勵性收入:佣金、花紅(Bonus)、雙糧、非現金獎勵。
- 離職補償:代通知金、累積年假折現薪酬(注意:法定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通常不需繳稅,但高於法定部分的自願性補償則要申報)。
- 非金錢福利:公司提供的宿舍或房屋福利(須申報租賃詳情)、股權期權(Share Options)利益。
- 強積金:員工部分的強積金供款(用作扣稅扣減)。
二、 5 大核心表格:在什麼時候用?
香港稅務局使用 IR56 系列表格,不同場景用不同代號:
表格代號 |
適用場景 |
提交期限 |
關鍵注意事項 |
|---|---|---|---|
| BIR56A + IR56B | 年度常規申報(全公司集體申報) | 每年 4 月底前(收到信後1個月內) | 就算該年公司無請人、或無營業,收到 BIR56A 仍須填妥「零申報」交回。 |
| IR56E | 新員工入職 | 員工入職後 3 個月內 | 預期該員工的收入會達到免稅額起點時就要申報。 |
| IR56F | 員工離職(不離港) | 員工離職前 1 個月內 | 適用於轉工、合約完結但繼續留在香港居住的員工。 |
| IR56G | 員工離職並「離開香港」 | 員工離港前 1 個月內 | 極重要! 僱主必須由填表當日起,扣留員工最後一個月薪金,直至稅局發出釋放信。 |
| IR56M | 支付服務費給非僱員 | 每年 4 月底前 | 適用於 Freelancer、外判顧問,個人年薪超過 $25,000,或公司年薪超過 $250,000 必須申報。 |
三、 實操指南:年度 IR56B 詳細填寫步驟
當您在每年 4 月透過稅務局的「網上電子報稅」或紙本填寫 IR56B 時,必須清單式核對以下內容:
Step 1:核對僱員個人基本資料
- 身份證號碼:必須與護照或身份證完全一致(外籍員工如無身份證,須填寫護照號碼及簽發國家)。
- 全名:必須跟身份證上的英文/中文姓名相同(切勿填寫 Peter Chan、Mary Wong 等洋名)。
Step 2:劃分僱傭形式與職位
- 必須註明職位名稱(例如:Manager, Clerk)。
- 註明全職(Full-time)或兼職(Part-time)。如果是兼職,要特別留意其全年的總收入。
Step 3:精準填寫入職與離職日期
- 如果在該課稅年度內入職或離職,必須準確填寫日期(例如:01/08/2025)。
- 這會直接影響稅務局計算該員工該年的按比例免稅額。
Step 4:填寫強積金(MPF)供款
- 填寫員工在該年度內,根據法例規定所作出的「強制性強積金供款」總額(上限為每月 $1,500,一年最高 $18,000)。這筆錢稅局會自動幫員工在評稅時扣除。
四、 HR 與老闆最常踩中的 4 大法律地雷
地雷 1:以為兼職(Part-time)或實習生不用報
- 事實:不論全職、兼職、臨時工還是實習生,只要在課稅年度內,總薪酬達到年薪 $132,000 港元(此為近年單身人士基本免稅額),就必須申報。
- 安全做法:許多公司為了省卻麻煩和避免漏報受罰,只要員工有 MPF 供款紀錄,不論金額多少,一律都會為其提交 IR56B。
地雷 2:外判 Freelancer 忘記報 IR56M
- 事實:公司找了設計師寫 Website、找了顧問做 Project,他們不是正式員工,不供 MPF。但只要這名獨立個人(非有限公司)一年內在您公司賺取了超過 $25,000 港元的服務費,公司就必須在 4 月提交 IR56M 申報,否則屬於漏報開支。
地雷 3:員工移民離職,沒有「扣起最後一條數」
- 事實:這是最嚴重的行政失誤。當員工因為移民、回國而離職時,必須提早 1 個月報 IR56G。
- 公司法例上必須扣留他最後一個月的薪金(或等同於他預計要繳交的稅款金額)。如果直接放款給員工,而員工離港後失聯、欠稅,稅務局有權向僱主直接追討這筆稅款,並罰款 $10,000 港元。
地雷 4:公司董事有出糧卻不申報
- 事實:不論該董事是不是香港居民、不論他一年來過香港幾多次,只要他領取了這間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袍金(Director’s Fee)」,不論金額多少(即使只有 $1 港元),都必須 100% 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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