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才通計劃
– 高才通計劃是香港特區的一項旨在吸引具有國際視野和專業技能的高端人才的計劃。這些人士往往在各自的領域取得傑出成就,並能為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 申請高才通計劃的人士需符合一系列條件,包括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高學歷、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對香港的發展有所貢獻。申請者經過審核後,如獲批准,將獲得高端人才通行證,可前來香港工作。 – 高才通計劃的實施有助於豐富香港的人才庫,推動創新和知識轉移,提升香港在國際舞台上的競爭力。 根據香港特區的高才通計劃,申請前來香港特區的人士無需在提出申請時已覓得工作。他們只需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就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A類申請)或24個月(B類及C類申請),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申請人可以根據以下類別之一提出高才通計劃的申請: A類申請:全年收入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 B類申請: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 C類申請: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 申請人根據高才通計劃提出簽證/進入許可申請時,需滿足以下條件才能考慮批准: – 沒有保安理由拒絶申請,且無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 C類申請人需有年度配額可供分配。 獲批准來港的申請人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36個月(A類申請)或24個月(B類及C類申請),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每位申請人根據高才通計劃只可獲批此項「初次逗留安排」一次。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並居於海外的中國公民,若符合上述條件及一般的入境規定,並滿足相應條件,可申請前來香港特區就業。 受養人入境安排 根據香港特區現行的受養人來港居留政策,高才通計劃申請來港或已獲准來港的申請人,可擔保其配偶或根據當地有效法律所認可的同性民事伴侶關係、同性民事結合、“同性婚姻”、異性民事伴侶關係或異性民事結合的另一方,以及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一同前往香港。這些申請人將成為隨同來港的受養人的擔保人。 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申請,需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被考慮批准: – 受養人與擔保人能提供合理的關係證明; – 受養人沒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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