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司 可以唔報稅嗎?
香港有限公司的稅務申報義務受《香港稅務條例》嚴格規範,不可隨意忽略。 法定申報義務 強制遞交利得稅報表 無論公司是否營運、有無盈利,必須在稅務局發出稅表後1個月內(首次申報可延至3個月)提交。未按時提交屬違法,最高可罰款10,000港元及加徵3倍少繳稅款。 零申報的條件 僅在以下情況可進行「零申報」: 公司完全未開設銀行帳戶 無任何實質業務活動(包括未簽署合同、未收付資金) 未持有任何資產(如物業、知識產權) 若已開設帳戶,即使帳戶無交易,仍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稅表,不可零申報。 稅務責任範圍 地域來源徵稅原則 僅對源自香港的利潤徵收利得稅(現行稅率為8.25%-16.5%)。若公司能證明利潤完全來自境外,可申請豁免,但須提供詳盡證明文件(如海外客戶合約、貨物流轉單據等)。 非香港來源收入的處理 需在報表中明確區分本地與海外收入,並附跨境交易證明。稅務局可能要求提供供應鏈文件、服務交付地點紀錄等佐證。 違規後果 財務處罰 首次逾期提交罰款1,200港元起,持續違規則每日加徵罰金。若涉及蓄意逃稅,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50,000港元。 公司信譽風險 欠交稅表會導致公司被標記為「不活躍」,影響銀行帳戶運作及商業信譽。長期未處理可能觸發公司註冊處除名程序。 實務操作建議 無營運公司的處理 若公司暫停業務,應主動向稅務局提交書面說明及佐證(如銀行月結單、辦公室租約終止證明),申請暫停評稅。 專業審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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