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或其他地區開餐廳或食品業務時,申請食物業牌照(俗稱「食牌」)時可以選擇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申請。每種方式都有其優點與缺點,以下是詳細比較,幫你決定哪一種比較適合你:
人名申請(即以個人名義申請)
優點:
- 申請程序較簡單:文件要求較少,流程較快。
- 節省開支:不用成立有限公司,可省下註冊費、會計師審核等費用。
- 較適合小本經營:例如街市、小食店、家庭式經營等。
缺點:
- 承擔全部法律責任:若日後發生食安問題或債務糾紛,業主需以個人資產承擔所有風險。
- 稅務彈性較低:相比公司,個人納稅沒有利得稅上的安排或扣稅策略。
- 轉讓困難:日後若想轉讓店舖或引入投資者,會較複雜。
公司名申請(即以有限公司申請)
優點:
- 有限責任保障:出事時只以公司資產承擔風險,個人資產不受影響(除非法人違規)。
- 稅務安排靈活:可享利得稅優惠、扣減成本開支等。
- 方便轉讓股份或引入投資者:公司結構清晰,適合日後擴展或出售。
- 提升專業形象:對客戶或合作夥伴更具信心。
缺點:
- 成立及營運成本較高:須註冊公司、每年報稅、審計報告等。
- 文件較多,程序較繁複:包括董事資料、商業登記證、公司章程等。
建議怎樣選?
適合情況 |
建議方式 |
|---|---|
| 小型或試驗性業務、資金有限 | 人名申請 |
| 打算長遠經營、擴展或有投資者計劃 | 公司申請 |
| 想保障個人資產、減低風險 | 公司申請 |
如你仍在猶豫,可諮詢我們,我們會根據你實際業務規模與發展方向作出最合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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