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確認慈善團體資格
- 必須符合《稅務條例》第88條 定義的「慈善用途」(如扶貧、教育、宗教、公益等)。
- 法律結構 需有正式 規管文書(如公司章程、信託契約、社團會章)。
- 準備規管文書
- 必須包含:
- 明確慈善宗旨(參考稅務局「撰寫慈善用途指引」)。
- 管理條款(如董事會組成、會議規則、資金運用方式)。
- 不同組織類型的文書名稱:
組織類型 | 文書名稱 |
有限公司 | 組織章程細則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
社團 | 會章 (Constitution) |
信託 | 信託契約 (Trust Deed) |
- 提交申請文件
- 填寫表格:IR表格第IR1260號(慈善機構豁免繳稅申請)。
- 所需文件:
- 規管文書 核證副本(Certified Copy)。
- 過去年度財務報告(如適用)。
- 活動證明(如服務記錄、宣傳單張)。
- 豁免條件 – 經營業務的注意事項
若慈善團體 經營業務(如出租物業、收費活動),利潤 必須:
✅ 100% 用於慈善用途
✅ 主要用於香港(非海外)
✅ 直接符合慈善宗旨(如學校經營書店屬教育相關,但投資股票則可能不符合)。
慈善捐款及獲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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