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取決於公司的﹝成立日期﹞和稅務局的報稅表
- 首份利得稅報表(稅表)發出時間
- 通常情況:香港稅務局(IRD)會在有限公司成立後約 18個月 首次發出利得稅報表(即《報稅表及附屬表格》(BIR51表格))。
- 舉例:若公司於2023年1月1日成立,稅局可能在2024年7月左右發出首份稅表。
- 提交稅表的期限
- 首次報稅:收到稅表後,公司需在 3個月內 填妥並提交(紙質或電子報稅)。
- 獲批延期:若委託香港執業會計師或稅務代表,通常可申請延期(最長可延至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8個月內,具體視結賬日而定)。
- 首個財政年度安排
- 財政年度:香港有限公司的首個財政年度可自由設定(通常為12個月),但不得超過18個月。例如:
- 成立日期:2023年3月15日
- 首個財政年度結束日:可設為2023年12月31日(方便與自然年同步)或2024年3月14日(滿12個月)。
- 後續年度:需每年保持一致(如12月31日或3月31日等)。
- 何時需繳稅?
- 利得稅計算:首份稅表涵蓋公司成立至首個財政年度結束的利潤,稅率為 8.25%(首200萬港元利潤) 或 16.5%(超出部分)。
- 繳稅期限:稅局評估後會發出繳稅通知書,通常需在 1個月內 繳納。
- 重要注意事項
- 零申報:即使公司無運營,也需按時提交稅表(可申報「不活動」或「無盈利」)。
- 逾期罰款:未按時提交可能被罰款(最高1萬港元)甚至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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